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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-04
说到品牌营销,尤其是在电商和数字营销领域,如今还有一句喊得震天响的标语:品效合一。花一份钱办两样事,完成品牌提高和出售作用的双丰收,这无疑挠中了企业主们的痒处。但是先别快乐,我先来泼一盆冷水——品效合一是个伪概念!
说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做营销不要追求品效合一,而是你要先了解这个概念倡议的是什么,它的由来和实质含义,如此才更有或许完成品牌和作用的合一。
品效合一来自于两个名词,品牌广告和作用广告。21世纪之初,跟着互联网的鼓起,一大批网络渠道和数字媒体诞生了,并开端向企业主出售自家的广告位资源,以期获得收入。
为更好达到出售,并跟传统媒体争夺企业营销预算,这些数字媒体及其代理商(各种互动广告公司、数字营销公司,我把它们统称为ADtech公司)联手炮制了一个概念:“作用广告”。
比如最早出现在网页上的Banner横幅、文本链接广告、漂浮广告,视频网站的前贴和中插广告,以及后边诞生的DSP广告、程序化购买、信息流等等,都可以叫做作用广告。
作用广告在国外叫做Direct-Response Advertising(直接反响广告)。
它是由Direct Mail Advertising(直邮广告)引申而来,意指顾客看完广告后可以产生直接的行为反响,如点击、谈论、保藏、订阅、留资、购买等。
维基给作用广告的另一个界说是With Performance-Based Advertising(按成果付费)。
企业依据顾客看完广告以后产生的各种行为结算广告费,比如CPC、CPA、CPL、CPS等术语就是评价企业为顾客行为成果所付出的本钱(以上术语分别指顾客每次点击、举动、头绪留资、购买达到的本钱)。
而传统媒体是按曝光和展现作用付费的,也就是CPM(每千次曝光本钱)。